【儿童用品】检测项目及标准汇编:玩具、童装
2019-05-04 已读
【儿童用品】检测项目及标准汇编:玩具、童装
儿童玩具
玩具的分类
电玩具(属3C认证范围)
塑胶玩具(属3C认证范围)
娃娃玩具(属3C认证范围)
金属玩具(属3C认证范围)
弹射玩具(属3C认证范围)
毛绒玩具(属3C认证范围)
声光电动毛绒玩具(属3C认证范围)
普通毛绒玩具
竹木质玩具
其他玩具
玩具执行的国家标准
标准总体情况
日前,我国已经发布实施各类玩具(不含童车类)标准工计23项,其中国家标准15项,包括安全标准4项、性能标准3项、重要测试方法标准8项;行业标准11项,包括安全标准1项、性能标准10项。这些标准的制定与完善对提高玩具产品质量、促进行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主要标准有:
1.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该标准主要规定了玩具的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可迁移化学元素等质量安全指标,主要技术内容等同采用国家标准ISO8124-1:2000《玩具安全——机械和物理性能》、ISO8124-2:1994《玩具安全——燃烧性能》和ISO8124-3:1997《玩具安全——特点元素迁移》。
2.GB1986标准主要5-2005《电玩具的安全》
该规定了电路安全、电器元器件使用过程温升要求等质量安全指标,主要技术内容等采用IEC62115:2003《电玩具安全》。
3.GB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第5部分玩具》
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对标识的正确标注要求。
由于玩具是供14岁一下儿童玩耍的,儿童防御能力低,因此,为预防和降低玩具可能代来的机械物理伤害、化学因素伤害、烧伤烫伤伤害等,标准对一些关键性指标进行了规定。
玩具的关键性检验指标
1.机械物理性能
(1)小零件:预定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的部件或经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后脱落的部件,不应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预定供3~6岁儿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的部件如能容入小零件试验器,应设警示说明。
(2)边缘:供8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应有可触及的危险性金属或玻璃锐利边缘;可触及的金属边缘(包括孔和槽)不应含有锐利的毛刺或斜薄边,若有锐利的毛刺和斜薄边应将其作为折边、卷边或曲边,或作永久保护件或涂层予以保护。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应有可触及的功能性危险锐利边缘;3-6岁儿童使用的玩具如果存在功能性锐利边缘,则应设警示说明。
对于供8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模塑玩具,其可触及边缘、边角或分模线不应有锐利的毛刺和溢边,若有锐利的毛刺和溢边应加以保护使之不可触及。
(3)尖端:供8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应有可触及的危险锐利尖端。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应有可触及的功能性锐利尖端。供3~6岁儿童使用的玩具如果存在功能性锐利尖端,则应设警示说明。玩具中的木制部分的可触及表面和边缘不应有木刺。
(4)突出物:玩具外包突出部分,若有存在刺伤皮肤的潜在危险,则应加以保护。
(5)绳索:供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其绳索或弹性绳子厚度应大于1.5mm,其其安全长度应小于220mm,包括弹性绳子在25N±2N拉力情况下,绳子长度应小于220mm。此外,绳索与其他玩具上附件可能形成活套时,活套周长应小于360mm。
(6)塑胶薄膜:包装袋开口周长为360mm或以上、深度和开口周长的总和大于或等于584mm的软塑料袋,塑胶薄膜平均厚度要大于0.038mm,最薄除要大于0.036mm。塑胶薄膜在任意30mm×30mm的面积上,还要打孔,孔的总面积至少占1%。
2.易燃性能
玩具所用材料不能用赛璐珞(即一种热可塑性树脂,以硝化纤维和樟脑等原料合成,代表性制品为乒乓球、人偶等)制成,且不能用易燃材料制成(纸质玩具除外)。
3.重金属元素迁移
玩具材料和玩具部件中可迁移元素主要是八个重要金属元素,即“锑、砷、钡、镉、铬、铅、汞、硒”,这些元素含量应低于或等于表2中相应元素的最大限量要求。
4.填充物卫生情况
主要是指毛绒玩具中的填充物材料均应清洁干净、无污染,即应为经过消毒卫生或全新的填充物。
5.电热烫伤、电击性能
主要涉及电玩具的电路性能,经过一系列测试,电路温升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电路短路不应引起电热烫伤、电击。
6.标识和使用说明
按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所有玩具应符合该标准要求和GB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第5部分:玩具》相关内容要求。
执行GB6675-2003《国家玩具完全技术规范》、GB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第5部分:玩具》标准的标识情况。
儿童服装
童装的检测项目
PH值
甲醛
色牢度
重金属
童装配件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纤维含量
儿童服装中PH值检测
由于人体皮肤表面呈弱酸性(健康皮肤的PH值在5.0~5.6),可以保证常驻菌的平衡,防止致病菌的侵入,服装纺织品的PH值在微酸性和中性之间有利于保护人体的健康,纺织品在较强的酸性或碱性条件下不仅容易受损,而且会刺激人体皮肤。
PH值指标不合格产品大多为棉织物,其后整理多在重碱条件下完成,生产企业在后道漂洗工序中水洗不充分,会致使棉织物上附着的碱性物质残留过多而导致PH值呈偏碱性。按目前的国家标准要求,婴幼儿产品的中的PH值控制在4.0-7.5之间。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配饰件检验
儿童及婴幼儿附着配饰件有两种功能,一是丰富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的设计元素,二是具有特定功能,如衣带、帽带等。为了博取家长及小朋友的青睐,现在越来越多的产品中加入各种饰物;而无论拉带还是配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隐患,都会造成孩子吞吃、缠勒等危险状况出现。所以,童装对这些方面的质量是必检的。
儿童服装中甲醛检验
纺织品在树脂整理及固色处理过程中有可能涉及甲醛的使用,纺织品中如存在过量甲醛,会随着穿着过程逐渐释放,通过皮肤和呼吸道对人体产生危害,特别是容易刺激婴幼儿的皮肤和呼吸道。尤其是婴幼儿内衣是贴身穿的,危害会更大。
当儿童穿着甲醛超标的服装时,会有轻微的症状表现如流眼泪、咳嗽、接触性皮炎、手指及指甲发痛等症,严重时会出现失眠、头晕、头疼等症状。长时间穿甲醛超标的服装,吸入低剂量甲醛逐渐累积也可以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如结膜炎、咽喉炎、哮喘、支气管炎等疾病。
儿童服装中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检验
染料分子结构中凡是含有偶氮基的同城为偶氮染料,由于可分解又称为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偶氮染料是合成染料中品种最多的一类,广泛应用于多种天然和化学纤维的染色和印花中。部分偶氮染料经还原会释放除法规指定的致癌芳香胺类而被禁用,在童装中这个项目也是被严格要求的。
儿童服装染色牢度检测
染色牢度是反映服装面料色泽牢固度(包括褪色及对所接触面料沾色)的指标。由于儿童特别是婴幼儿永远出现手、口接触所穿服装的情况,一旦服装的染色牢度差,可能给儿童、婴幼儿的身体带来伤害。
儿童服装纤维含量检测
纤维成分含量是决定服装产品穿着性能的重要指标,消费者在选购服装类产品时往往依据明示纤维成分含量进行选购,纤维成分含量名实不符将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儿童服装中重金属检验
各类纺织品大都要经过的生产工艺有染色、印花、整理等。这些工艺所用助剂中大多含有重金属元素的可能。例如,染料中的金属铬和含有铜元素的染料助剂,还有锑元素的阻燃整理剂,抗菌整理剂、涂层等。
国内的检测标准:
与成人服装标准体系的构建不同,童装标准体系的建设,需要充分考虑儿童的身体特点,聚焦于儿童服装产品质量安全,以避免儿童伤害为主原则和依据。国内涉及到童装质量安全的,主要有以下标准:
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
GB/T22704-2008《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
GB/T22705-2008《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
FZ/T81003-2003《儿童服装、学生服》
FZ/T81014-2008《婴幼儿服装》
FZ/T73025-2006《婴幼儿针织服饰》
童装检测中主要用到的方法标准有:
GB/T3920-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
GB/T3922-1995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5713-1997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水色牢度
GB/T7573-2009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17592-2011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18886-2002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唾液色牢度
GB/T233344-2009纺织品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GB/T2910-2008纺织品纤维含量
GB/T17593.12006纺织品重金属的测定第1部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593.32006纺织品重金属的测定第3部分六价铬分光光度法
GB/T17593.42006纺织品重金属的测定第4部分砷、汞原子荧光度法
GB/T20388-2006纺织品、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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